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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烟草集团苏州中华园大饭店有限责任公司服务器、扫描仪、笔记本、无线AP采购招标项目
序号 |
项目内容 |
数量(件) |
1 |
服务器、扫描仪、笔记本、无线AP |
服务器1台、扫描仪1台、 笔记本1台、无线AP 12台 |
注:投标人对所有规格货物、服务都必须提供完整报价,否则将导致该投标被否决。
注册的独立法人;
2. 投标人必须为生产企业或合法授权代理商。如为授权代理商的还需提供响应产品的合格代理商证明或生产厂商授权书(授权书须明确生产厂家的固定电话、联系人,以 便核实);
3.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5.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 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3年内(从2018年1月1日起至今;成立时间不足3年的,从成立之日起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骗取中标和经济刑事案件;
7.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参加招标活动前3年内(从2018年1月1日起至今)不得有行贿行为记录;
8. 投标人未被列入中国烟草总公司及上海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行贿供应商“黑名单”;
9. 在劳动保护、节能减排与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符合国家规定要求;
10. 法定代表人不能参加采购活动时,可委托他人参加,但需提供授权委托书;
1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2.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3. 本项目不得转包和分包;
1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交的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各项资料:
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下列资料:
1. 企业(单位)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
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3. 本单位“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天眼查”查询结果(查询日期不得早于招标文件起售日);
4. 资格要求里提到的相关证明文件及承诺(包括本单位“中国裁判文书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查询日期不得早于招标文件起售日)、合格代理商证明或生产厂家证明或生产厂家授权书、社保缴纳证明、税收缴纳证明及声明符合上述资格要求的各项条件的承诺书等);
注:以上资料一律采用A4规格纸张,所有证件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代理机构留存。投标申请人除将上述资料提交招标代理机构,还必须将其完整地编制在投标文件中。招标代理机构收到投标申请人的资料,并不意味着其投标在评标时不会被否决,最终将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中的上述资料进行审核。
有意向的供应商可从招标代理机构处得到进一步的信息和查阅招标文件。
有意向的供应商可于自2021年10月29日~2021年11月4日每天(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9:00时~16:00时(北京时间)在苏州市姑苏区南环东路10号新联大厦南楼901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伍佰元人民币(RMB 500.00),售后不退。未从招标代理机构处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将不得参加投标。
所有投标文件应于2021年11月18日13:30时(北京时间)之前递交到苏州市姑苏区南环东路10号新联大厦南楼901会议室。
定于2021年11月18日13:30时(北京时间),在苏州市姑苏区南环东路10号新联大厦南楼901会议室公开开标。届时请投标人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八、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招标人:上海烟草集团苏州中华园大饭店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苏州市吴中区木渎镇金山南路 198 号
邮编: 215000
联系人:张雪峰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东方投资监理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市姑苏区南环东路10号新联大厦南楼901室
邮编: 215000
电话: 0512-68218649
传真: 0512-81879832
联系人:庞敬权、陈宇杰
E-mail: 1402453750@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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